【内容摘要】市场机制是最富效率和最具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与资源配置手段。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改革力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逐步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政策规则、合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资金保障是城镇化建设最重要的条件之一。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关键问题是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因此,突破资金制约瓶颈,需要找准突破口、打好“组合拳”,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投入机制与融资模式创新,逐步构建起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为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模式
市场机制是最富效率和最具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与资源配置手段。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改革力度。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逐步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政策规则、合作机制和制度体系。
一是打破各种隐形障碍,为民间投资“让路”。加快探索市场准入清单管理方式,扩大准入范围,降低进入门槛,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要求,坚决打破各种对民间投资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彻底拆除“表面迎进去、实际推出来”的“旋转门”,多些服务、放松管制,多设“路标”、少设“路障”,努力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投资经营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松绑开路”。
二是完善项目市场化机制,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对于供电、供气、通讯和非基本公共服务等经营性领域,要积极推进完全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政府不再直接投资、经营和管理项目,但要进行科学的政策引导与合理的定向调控,让民间资本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大显身手、积极有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使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各自效率取长补短、相互补充、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三是推广运用PPP模式,挖掘投资潜力和发展动力。对于轨道交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污水垃圾处理等准经营性领域,要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通过采取BOT(建设—经营—移交)、BTO(建设-转让-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BOOT(建设—拥有—经营—转让)、ABS(资产收益抵押)等公私合作、股权合作的投资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平等参与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努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社会化、经营机制市场化、管理方式科学化,着力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资金紧缺、机制僵化等突出问题。
四是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减缓政府投资压力。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排水管网、垃圾中转站及城市道路等非经营性领域,资金需求量大,融资难度大,应在完善财政补贴、政府回购或购买服务的操作方式和具体办法的基础上,通过采取项目法人招标、EPC(工程总承包)、捆绑式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增加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减缓政府投资压力。
进一步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政府融资机制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主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对城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也不容忽视。经济新常态下,中央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控,明确提出要“开明渠、堵暗道,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刚刚施行的新预算法也对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作出限制性规定,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受到规模控制,政府投融资行为受到严格限定,融资平台公司亟需转型升级。对此,《规划》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建立规范透明的政府融资机制。
规范和完善投融资平台建设,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关键是划清政府与企业的界限。当务之急是要促进投融资平台的“去行政化”,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债,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一是合理设立投融资平台。健全完善投融资平台设立的标准和程序,合理控制平台的数量和规模,防止平台数量盲目增加和无序扩张。
二是积极推进公司化治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投融资平台运行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监管,努力避免监管缺位失位,坚决堵塞缝隙和漏洞。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地方政府对平台公司的管理应从以管资产为主转变为管资本为主,不能直接主导和过多干涉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防止用行政命令来取代公司治理,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多体现市场决策而非行政决策,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实现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进一步提高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四是防范债务风险。地方财政不再为平台提供融资担保,防止投融资企业风险直接向财政转移。融资平台公司之间不能相互担保,避免引发债务连锁反应,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总之,就是要通过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政府融资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融资平台的“杠杆”作用,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满足新型城镇化的巨额资金需求。
(责任编辑:中国企业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