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会议,部署化解钢铁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江苏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总的目标是:化解钢铁(粗钢)过剩产能1750万吨、煤炭836万吨。其中,2016年压减钢铁(粗钢)产能390万吨、煤炭818万吨。
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李强介绍,“江苏省共有6家煤矿企业、20处煤矿,全部为国有,且都集中在徐州。”目前煤炭去产能的初步方案已上报国家发改委,4月28日省政府与相关部际联席会议签订了《江苏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目前徐矿集团庞庄、张集、夹河3对矿井已完成井口封闭,旗山矿将在9月份实施关闭。
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表示,去产能目标任务,是国家从大局出发部署安排的,必须不折不扣完成,没有丝毫回旋余地。各地、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扎实工作,确保完成任务。
他强调,要注重运用法治化、市场化方式化解过剩产能,依法合规用好国家和省奖补资金,认真细致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切实加强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同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改升级、调整产品结构。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帮扶,坚决打赢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攻坚战。
徐矿集团集团董事长吴志刚坦言,徐矿集团作为百年老企业,去产能关闭矿井数量多、转型发展任务重,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矿区和谐稳定的任务比较艰巨。不过,企业还是能够理解国家作出去产能决策的必要性。
为推动去产能,江苏省已经下达数亿元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国企退养职工的养老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和工伤保险,以及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历史欠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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