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了解到,为发挥电子商务对创新农村商业模式作用,强化产销衔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示范带动与全面发展、鼓励创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为重点,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为抓手,以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为突破,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提升农村现代流通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形成覆盖全程、高效有序、便捷实惠、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服务网络,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推动辽宁省城乡一体化进程。
《实施意见》的目标是到2020年,辽宁省电子商务应用覆盖农村率达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乡(镇)、村和企业。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据了解,辽宁省将鼓励农民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育工程和巾帼电子商务创业行动,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以返乡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民技术员、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指导具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础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支持各类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网点吸收农村妇女、残疾人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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