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落实关于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四川证监局近日向证监会投保局报送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函。
四川证监局表示,前期已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结合四川辖区纠纷调解实际情况,就试点工作主要内容进行研讨,并就下一步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达成共识,力争在工作中实现“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的共同目标。
据介绍,四川证监局建立了全局分工协作的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机制,由投保处作为“窗口”,统一负责投资者诉求处理,建立信访、举报、投诉转办三个信息子系统,搭建起一站式受理督办平台,形成“统一入口、分类办理、电子留痕、重在解决”的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机制,提高投资者诉求处置效率。
2013年底,四川证监局指导辖区行业协会成立纠纷调解中心,积极参与辖区投资者纠纷调解工作。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受理投资者纠纷103起,成功调解纠纷90起,投资者获取赔偿金额49.11万元,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维护辖区证券期货市场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又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辖区行业协会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正式启动证券期货行业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试点工作。
在加强司法衔接方面,四川证监局表示,已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14年,指导辖区行业协会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建立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就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取得共识,行业协会调解中心加入成都中院调解组织名册,积极探索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多种形式实现诉调对接,并进行专业协作,共同实现纠纷的合理合法合情解决。
四川证监局表示,将积极打造仲裁“直通车”,给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纠纷解决路径,推动辖区证券期货业协会与成都金融仲裁院签订合作备忘录,纠纷双方可就调解协议书直接提请仲裁委制作仲裁书,同时要求辖区证券期货机构在格式文本中加入仲裁条款,提高仲裁渠道解决纠纷的效率。
据了解,四川证监局相继派出4名处级干部参加成都仲裁院,担任金融仲裁员,积极指导和参与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仲裁,推进金融仲裁在投资者诉求处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作用。
此外,四川证监局还与四川省信访办建立对接机制,促进息诉罢访。
四川证监局表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和信访压力的治本之策,重在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下一步,将在舆论引导、宣传教育、仲调对接、诉调对接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继续深入探索和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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