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8月9日消息(记者陈庆滨)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8号上午,天津市开出首张资源税《税收完税证明》,这标志着资源税征收工作在天津正式启动实施。在税率设置上,天津市的资源税改革本着消费立税、税费平移原则,低于全国水平,不会对企业经营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但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将会起到较好的调控作用。
8号上午8点30分,在天津市河东区地税局,天津市天源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拿到了天津第一张资源税《税收完税证明》,公司主管会计史玉琴说,由于他们公司在开发地热水资源时建立了尾水回灌,公司的资源税缴纳额得到了大幅降低。
史玉琴说:“没有回灌井回灌的时候,这个季节应该交3000多,现在交1000多,这促进我们对地热水的综合利用做一些技术调整和深化,给国家节省资源。”
在此次资源税改革中,天津市在原来原油、天然气、海盐三个税目基础上,新开征了地热、矿泉水、石灰石、粘土四个税目。天津市地税局货劳税处处长王俊玲表示,天津是一座资源紧张的城市,实行资源税改革将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的手段,引导企业加大对资源的综合利用,进而加强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以地热水开采为例,凡是建立了回灌系统的,天津税务部门将在资源税上给予大幅的优惠。
王俊玲介绍说:“天津是一个资源比较匮乏的城市,所以在资源税的开证过程中,我们在设计税率和设计企业税负时,充分考虑到有利于资源保护,有利于市场调节的因素,对利用地热水资源尾水回灌的减征70%,鼓励大家用尾水回灌保护水资源。”
截止记者发稿时,据统计,申报期首日,天津市共受理资源税纳税人申报200笔,占全部应申报纳税人的73%,申报应缴纳资源税金额198万元,减免资源税9万元,实际入库税款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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