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同意将贵州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这是我国第七个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份。
自3月底新电改方案公布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区域不断增加。前不久,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等省(区)被列入先期改革试点范围。
目前,与新电改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在陆续出台。更多地区有望被纳入到试点范围当中,电改亦有望随着试点的扩容在更大范围内铺开。
新电改速度超出预期,随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不断增加,电改推进有望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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