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日前,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对全国百万民警进行集中培训。这是公安部首次通过视频把一线实战搬上屏幕,给全体警员上了一堂执法课。(7月27日新华网)
镜头下执法,就是要告诫现场执法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公众眼睛中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看似简单的执法要求,却是执法部门规范化前进的一大步。通过现场镜头,群众对执法合理规范变得更有话语权,公众监督将更加理直气壮。另一方面,镜头下执法,也是权力在阳光下透明公开地运行的一种体现,有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而镜头下执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客观真实的全面还原事件真相,既是一种公众监督,也是一种执法人员的现场保护。镜头下执法,确实能很好的保障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镜头下执法,记录的图像是完整全面客观的,有图有真相,成为了社会公众留下了更加可靠的执法镜像。允许公众拍摄执法过程,在于承认举证的合法性,是对执法人员摄像的弥补。任何影像证据,都不可能全面准确取证,总会有视觉盲点。有利益者人为故意,有客观拍摄偏差。以往执法人员与被执法人之间的肢体接触,就有拍摄焦点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导致脱离事件真相的结论。允许公众拍摄执法过程,就可以防止真相的片面性,更全面地保留争议双方在执法中的客观证据。
过去,即便之前没有公众镜头,但是执法行为也一直都有公众的眼睛在监督,他们对事件保有客观的记录。如今在公众镜头下执法,公众眼睛替换成镜头摄像设备,相比“眼见为实”的转瞬视野,公众镜头中的真实视频影像反而记录的更为客观准确,更能还原事件真相本身。
其实,镜头下执法,不是简单的意味着还原事件真相,更多的是表明执法部门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底气。镜头下执法,让执法部门朝着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的进程中更进一步,有了这样坦荡的前行,并将赢得公众的信任和社会的掌声。(书/江边小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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